返回首页

阿穆尔州森林资源简况

时间:2005-05-26 21:0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阿穆尔州政府工业、运输及电信司司长В. П. 维罗多夫在中俄林业研讨会上的发言
 

    阿穆尔州木材工业占该州工业总产值的6.2%,位列能源、有色金属和食品工业之后。2004年阿穆尔州木材工业的总产值为15.009亿卢布。2000年以来,对有开发价值的林区的开发由15.4%增加至20.4%,对租赁林区的开发由17.4%增加至36.1%。包括“腾达”木材厂、“泽伊斯克”木材加工厂、“塔尔当”木材加工厂在内的大中型企业保障了阿穆尔州木材产量的稳定。这些工厂的产量占全州木材产量的60%。

目前,阿穆尔州开始对木材采运企业进行设备更新,逐步开展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该州几家较大的企业,如“腾达”木材厂和“泽伊斯克”木材加工厂购买了采伐传送设备,大大提高了自动化生产能力并降低了手工采运的比重。木材加工量也呈现增长的趋势。“沙赫塔乌姆”加工厂是俄远东地区独一无二的低级木材深加工企业。目前该厂的生产能力已接近设计水平:纤维板的年产量达2821.04万立方米。“沙赫塔乌姆”加工厂继续实施由私营资本投资的现代化发展规划,已由私人投资1000万美元购买了合成树脂生产设备、中密度纤维板剪裁和分拣生产线、树脂烘干生产设备、剥树皮机、刨花分拣机及电子控制系统。这些设备的应用使产品种类增加,生产得到调整,并使工厂的管理系统更加自动化。
  私营资本还对别洛戈尔斯克“古达奇”锯木厂进行了投资:企业购买了价值200万美元的干燥锯材生产设备,年产量可达7万立方米。目前谢列姆詹斯克区的费弗拉尔斯克也在安装同样的设备。
  阿穆尔州还对木材原料基地的开发和再生投入了大量工作:通过增加长期租赁林场企业的数量进行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的再生。2004年,阿穆尔州共评选出22家优秀林场,其木材年发运量达118.1万立方米。2005年第一季度,对木材年发运量达68.6万立方米的8家林场进行了重组。
  阿穆尔州对那些具有木材加工能力并拟对其进行投资的企业给予优惠。这一措施可促进木材采运企业发展深加工。
  阿穆尔州发展木材工业的首要任务是通过设备更新、木材采运的机械化和自动化、购买高产设备、增加木材采运量等手段来提高经济上具有开发价值的林场的开发水平。
  其次,应通过吸引投资购买木材加工设备来提高深加工能力。最实际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小型木材采运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资本联合走一体化道路。
  木材产品是阿穆尔州的主要出口产品之一。该州木材的进口国包括中国、日本和韩国等,其中对中国的木材出口量占其出口总量的60%,对日本和韩国(含朝鲜)的出口量占40%。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阿穆尔州向中国出口了价值7203.6万美元的木材产品,其中,未经加工的木材-- 3488.6万美元(59.96万立方米),纤维板-- 3243万美元(861.89万立方米)。木材工业产品在阿穆尔州出口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为52.9%,其中,未经加工木材-- 48.4%,纤维板-- 4.5%。近两年来,该州的锯木产品未向中国出口。
  阿穆尔州与中国在联合利用俄方森林资源潜力的合作上并不仅仅局限于政府间协议。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2003年6月在哈巴洛夫斯克召开了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第三次会议。
1998年10月2日,阿穆尔州政府与北京及哈尔滨联合代表团在布拉格维申斯克举行了会谈,并签署了《俄罗斯联邦阿穆尔州木材采运及贸易的相互合作框架协议》。在该协议框架内确定:中方的最低木材采运量为100万立方米,并以每年100万立方米的产量递增,但不得超过阿穆尔州的木材采运能力。
  为执行俄罗斯政府与中国政府于2000年11月3日签署的《森林资源联合开发合作协议》,阿穆尔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阿穆尔州政府与黑河市政府于2001年6月13日在黑河市举行会谈;
  二、2002年6月15日,阿穆尔州政府代表团与大兴安岭地区代表团就加强两地经济联系及深化森林资源开发领域的双边合作举行谈判并签署纪要;
  三、2003年1月22日,阿穆尔州政府代表团与黑河市政府代表团在黑河市举行工作会谈并签署纪要。在该纪要第二章第五条中,阿穆尔州政府同意中方实施木材采运及加工量为100万立方米的三年规划。双方商定在俄境内建立木材采运及加工的合资企业或中方独资企业。此外,双方还一致认为,应促进两国企业签订木材采运、加工及销售的合作协议;
  四、2002年11月1日,阿穆尔州政府代表团与大兴安岭地区代表团在布拉格维申斯克就加强在阿穆尔州森林资源开发及促进“扎林达―漠河”通关口岸的工作举行会谈并签署纪要;
  五、2003年7月25日,阿穆尔州政府代表团与黑河市政府代表团在布拉格维申斯克就在阿穆尔州境内采运和加工木材问题举行会谈并签署纪要;
  六、应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邀请,阿穆尔州政府代表团于2004年8月18日访问大兴安岭地区,并与当地政府就包括木材采运在内的双边合作问题举行会谈。
  阿穆尔州政府积极系统地落实并实施与中方签署的协议及国际议定书。
  为发展俄中两国企业间的经济文化联系,阿穆尔州政府还向木材工业企业通报信息并组织其参加俄中国际论坛及展销会。
阿穆尔州政府还积极寻求实施中方在该州境内进行100万立方米木材采运三年规划的可能性。目前已完成了林场的选址工作并起草了相关文件。一些中资企业参加了于2004年5月举行的森林评选活动,活动中展出了上述选定的林场。
  目前,有许多中资企业及中国劳务人员参与阿穆尔州境内的森林资源开发活动。但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面向于原木采伐、采购及向中国出口。尽管中方多次重申拟发展木材加工业,但中国企业实际上并未在阿穆尔州从事木材加工。
  根据官方统计,阿穆尔州共有3619名伐木工人, 但实际数量已达5000余人。截至2005年3月1日,共有2611名外国工人在阿穆尔后的木材采运领域务工,其中79人来自独联体国家,1156人来自中国,1376人来自朝鲜。中国劳工人数占该州森林工业劳工总数的20%。
在招收中国劳工参与阿穆尔州森林工业活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 在未办理《俄罗斯联邦招收和利用外国劳工许可证》及《就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招收外国劳工:
  -- 违反外国公民居留条例(即未在内务部门登记和缺少身份证明);
  --《就业许可证》及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按期离境;
  -- 违反《俄罗斯联邦招收和利用外国劳工许可证》条款(在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就业、违反劳工就业条例、非法将劳工转交给其他雇主等)。
  资料显示,2004年企业雇用的外国劳工共采运木材70.12万立方米,占木材采运总量的35%。其中,“腾达”木材厂和“泽伊斯克”木材厂的外国劳工共采运木材62.29万立方米,占该州采运总量的30.6%和外国劳工采运量的87.7%。2004年,招收中国劳工的企业共采运木材8.73万立方米,其余向中国出口的木材由俄罗斯企业采运。
  目前,“成功”木材厂也积极活跃在阿穆尔州的森林工业领域。该木材厂为中方独资企业,2004年竞标成功并签署了长达49年的、年采运量为5.3万立方米的泽伊斯克区斯涅日格尔斯克林场租赁合同。目前该企业正在奥戈隆车站着手修建铁路尽头线、进口设备及建设生产基地。2004年,“成功”木材厂共采运木材4.83万立方米,其中,在斯涅日  格尔斯克采运1万立方米,在哲尔图拉克采运3.83万立方米。
有中资参股的“维金特”公司也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在阿穆尔州从事木材采运。该企业在别尔戈罗斯克租赁林场,木材年采运量为3.3万立方米。但有统计显示,2004年该企业并未在别尔戈罗斯克林场进行木材采运。“维金特”公司租赁的第二个林场位于诺尔斯克,木材年采运量为5.2万立方米。2004年,该企业在此采运木材2.2万立方米。
  其他有中资参股及招收中国劳工的木材企业多数规模较小,木材年采运量从0.5-1.5万立方米不等。这些企业通常短期租赁林场,在进行木材采运的同时还从事木材采购业务。虽然在俄中签署的所有会谈纪要和协议中都申明要通过投资、供应先进设备等方式发展木材采运、木材再生和木材加工,但总体上中资企业的规模很小,并且都使用落后的设备来从事木材采运工作。目前,在阿穆尔州还没有纪要和协议中提到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俄中木材加工企业。实际上中国企业并未表现出在阿穆尔州发展木材加工业的兴趣,中方也并未对该州的木材加工业也进行投资。目前,阿穆尔州境内的中国公司都致力于原木的采运、采购和出口,这并不符合阿穆尔州的经济利益。
  俄方认为,应根据俄中两国政府于2000年11月3日签署的《联合开发森林资源合作协议》,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降低向中国的原木出口量、增加木材加工产品的出口。在以后签署的纪要和协议中必须避开俄方应在木材采运领域给予中国企业协助的条款,同时应列入下列条款:利用木材加工先进工艺开发阿穆尔州的森林资源;中方应通过吸引中国企业投资、提供先进木材加工设备的方式协助发展阿穆尔州的木材加工业;中方应遵守森林和自然资源保护法,禁止非法开采和采购非法采运的木材。
  俄方认为,中资企业与下列稳定发展的木材采运企业进行合作是深化两国在该领域合作的优先方向:如“腾达”木材厂、“泽伊斯克”木材加工厂、“塔尔当”木材加工厂。因为只有与这些企业合作才可能实施大型木材加工项目。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