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的总统制是在1991年3月17日经过全民公决后确立的。1993年12月12日,俄联邦举行全体公民投票,通过了俄独立后的第一部新宪法。同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这部宪法确立了俄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 新宪法规定,总统由拥有选举权的公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任何一个年龄不小于35岁,在俄联邦常住不少于10年的俄联邦公民都可以竞选总统。同一个人不得连续超过两次担任总统。总统选举事宜由联邦委员会决定。选民和竞选联盟均可推举总统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必须向俄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提交有关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资料,征集足够的符合宪法规定的签名,最后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做出是否同意其参加竞选的决定。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法》,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半数以上选票的注册候选人被认为当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中央选举委员会认为总统选举无效:参加选举的选民没有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数量低于完全反对票数量;如果候选人只有两名,其中任何一名候选人都没有得到参加投票的选民半数以上的选票。 选举法还规定,如果候选人有两名以上,而其中任何一名候选人都没有当选,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布对得票领先的前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果在第二轮投票中得票领先的一名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数量超过完全反对票数量,则当选。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俄联邦委员会将宣布重新进行选举, 1、总统选举被认为无效; 2、参加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在投票当日撤选或由于其他原因退选; 3、参加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无一当选。 在重新举行总统选举时,那些因其行为(或无为)而造成选举无效或第二轮投票选举无效的候选人不能再度成为候选人。俄罗斯曾分别于1991年,1996年和2000年举行总统选举。 1999年12月叶利钦总统辞去总统职务后,普京代行总统职务,并于2000年3月26日当选为俄罗斯第三届总统,5月7日正式宣誓就职。2008年5月7日,普京卸任,梅德韦杰夫正式就任俄联邦总统。五月八日,俄国家杜马将通过对其政府总理的任命,普京或将出任政府总理。 历任总统 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叶利钦 ( 1991-1999 ) 弗拉基米尔·普京 (1999-2008) 德米特里·阿纳托利耶维奇·梅德韦杰夫(2008-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