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于1996年6月13日通过,1007年1月1日生效。
目 录
总则
第一编 刑事法律
第一章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任务和原则
第1条 俄罗斯联邦的刑事立法
第2条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任务
第3条 法制原则
第4条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第5条 罪过原则
第6条 公正原则
第7条 人道原则
第8条 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二章 刑事法律的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第9条 刑事法律的时间效力
第10条 刑事法律的溯及力
第11条 刑事法律对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实施犯罪的人的效力
第12条 刑事法律对在俄罗斯联邦境外实施犯罪的人的效力
第13条 犯罪人的引渡
第二编 犯罪
第三章 犯罪的概念和犯罪的种类
第14条 犯罪的概念
第15条 犯罪的种类
第16条 多次犯罪(失效)
第17条 数罪
第18条 累犯
第四章 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第19条 刑事责任的一般条件
第20条 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第21条 无刑事责任能力
第22条 患有不排除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失常的人的刑事责任
第23条 在不清醒状态下实施犯罪的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罪过
第24条 罪过的形式
第25条 故意犯罪
第26条 过失犯罪
第27条 具有两种罪过形式时实施犯罪的责任
第28条 无罪过造成损害
第六章 未完成的犯罪
第29条 既遂犯罪和未完成的犯罪
第30条 预备犯罪和犯罪未遂
第31条 自动中止犯罪
第七章 共同犯罪
第32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
第33条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第34条 共同犯罪人的责任
第35条 团伙、有预谋的团伙、有组织的集团或犯罪团体(犯罪组织)
实施犯罪
第36条 实行犯的过度行为
第八章 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
第37条 正当防卫
第38条 在拘捕犯罪人时造成损害
第39条 紧急避险
第40条 身体或心理受到强制
第41条 合理风险
第42条 执行命令或指令
第三编 刑罚
第九章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
第43条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第44条 刑罚的种类
第45条 主刑与附加刑
第46条 罚金
第47条 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
第48条 剥夺专门称号、军衔或荣誉称号、职衔和国家奖励
第49条 强制性社会公益劳动
第50条 劳动改造
第51条 限制军职
第52条 没收财产(失效)
第53条 限制自由
第54条 拘役
第55条 军纪营管束
第56条 一定期限的剥夺自由
第57条 终身剥夺自由
第58条 被判处剥夺自由的人服刑的改造机构
第59条 死刑
第十章 处刑
第60条 处刑的一般原则
第61条 减轻刑罚的情节
第62条 在有减轻情节情况下的处刑
第63条 加重刑罚的情节
第64条 判处比法定刑更轻的刑罚
第65条 陪审员判决从宽处罚时的处刑
第66条 对未完成犯罪的处刑
第67条 对共同犯罪的处刑
第68条 对累犯的处刑
第69条 数罪并罚
第70条 数个判决合并处刑
第71条 合并处刑时决定刑期的程序
第72条 刑期的计算与刑罚的折抵
第73条 缓刑
第74条 撤销缓刑或延长考验期
第四编 免除刑事责任与免除刑罚
第十一章 免除刑事责任
第75条 因积极悔过而免除刑事责任
第76条 因与被害人和解而免除刑事责任
第77条 因形势改变而免除刑事责任(失效)
第78条 因时效期届满而免除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免除刑罚
第79条 假释
第80条 将未服完部分的刑罚改判较轻的刑种
第80-1条 因形势改变而免除刑罚
第81条 因疾病而免除刑罚
第82条 孕妇和有幼年子女的妇女延期服刑
第83条 因法院有罪判决的时效期届满而免于服刑
第十三章 大赦 特赦 前科
第84条 大赦
第85条 特赦
第86条 前科
第五编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特点
第87条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第88条 对未成年人科处的刑罚种类
第89条 对未成年人的处刑
第90条 强制性教育感化措施的适用
第91条 强制性教育感化措施的内容
第92条 免除未成年人的刑罚
第93条 未成年人的假释
第94条 时效期
第95条 前科消灭的期限
第96条 本章规定对年满18岁不满20岁的人的适用
第六编 医疗性强制措施
第十五章 医疗性强制措施
第97条 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的根据
第98条 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的目的
第99条 医疗性强制措施的种类
第100条 强制性门诊监管并接受精神病医生治疗
第101条 在精神病住院机构进行强制治疗
第102条 医疗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延长、变更和终止
第103条 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时间的折抵
第104条 执行刑罚合并适用医疗性强制措施
分则
第七编 侵害人身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害生命和健康的犯罪
第105条 杀人
第106条 母亲杀死新生儿
第107条 在激情状态中杀人
第108条 超过正当防卫限度或者超过拘捕犯罪人所必需的方法杀人
第109条 过失致人死亡
第110条 迫使他人自杀
第111条 故意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第112条 故意中等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第113条 在激情状态中严重损害或中等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第114条 超过正当防卫限度或超过拘捕犯罪人所必需的方法而严重损害他人健康或中等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第115条 故意轻度损害他人健康
第116条 殴打
第117条 折磨
第118条 过失严重损害他人健康
第119条 以杀死或严重损害健康相威胁
第120条 强制摘取人体的器官或组织做移植
第121条 传染花柳病
第122条 传染艾滋病
第123条 非法实施堕胎
第124条 对病人不给予救助
第125条 见危不救
第十七章 侵害自由、名誉和人格的犯罪
第126条 绑架
第127条 非法剥夺他人的自由
第127-1条 贩卖人口
第127-2条 利用奴隶劳动
第128条 非法将他人送入精神病院
第129条 诽谤
第130条 侮辱
第十八章 侵害性不受侵犯权和个人性自由的犯罪
第131条 强奸
第132条 暴力性行为
第133条 强迫进行性行为
第134条 与未满16岁的人实行性交和其他性行为
第135条 猥亵行为
第十九章 侵害人和公民的宪法权利和自由的犯罪
第136条 侵害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平等
第137条 侵害私生活不受侵犯权
第138条 侵害通信、电话、邮政、电报或其他通讯秘密
第139条 侵害住宅不受侵犯权
第140条 拒绝向公民提供信息
第141条 妨碍行使选举权或妨碍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第141-1条 破坏候选人竞选委员会、选举联合会、选举集团、全民公决倡议小组、其他全民公决参加人团体的财政拨款程序
第142条 伪造选举证件、全民公决证件
第142-1条 伪造选举结果
第143条 违反劳动保护规则
第144条 妨碍记者进行合法的职业活动
第145条 无理拒绝录用或无理辞退怀孕妇女或有3岁以下子女的妇女
第145-1条 不支付工资、养老金、奖学金、补助金和其他款项
第146条 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
第147条 侵犯发明权和专利权
第148条 妨碍行使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第149条 妨碍举行或妨碍参加集会、群众大会、游行、示威和纠察
第二十章 侵害家庭和未成年人的犯罪
第150条 引诱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第151条 引诱未成年人实施反社会行为
第152条 买卖未成年人(失效)
第153条 偷换婴儿
第154条 非法收养行为
第155条 泄露收养秘密
第156条 不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养义务
第157条 恶意逃避支付供养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父母的费用
第八编 经济领域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侵犯所有权的犯罪
第158条 偷窃
第159条 诈骗
第160条 侵吞或盗用
第161条 抢夺
第162条 抢劫
第163条 勒索
第164条 侵占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
第165条 以欺骗或滥用信任的手段造成财产损失
第166条 没有盗窃目的的不正当侵占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
第167条 故意毁灭或损坏财产
第168条 过失毁灭或损坏财产
第二十二章 经济活动领域的犯罪
第169条 妨碍合法的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第170条 登记非法的土地契约
第171条 非法经营
第171-1条 生产、购买、保管、运送或销售无标识商品或产品
第172条 非法从事银行活动
第173条 虚假经营活动
第174条 使他人通过犯罪取得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合法化(洗钱)
第174-1条 使本人通过犯罪取得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合法化(洗钱)
第175条 取得或销售明知是犯罪赃物的财产
第176条 非法取得贷款
第177条 恶意逃避清偿信贷债务
第178条 不允许竞争、限制竞争或排除竞争
第179条 强制实施或强制放弃实施法律行为
第180条 非法使用商标
第181条 违反国家检验标记的制作和使用规则
第182条 明显虚假的广告(失效)
第183条 非法获取和泄露构成商业秘密、税务机密或银行机密的信息
第184条 收买职业体育比赛和商业文娱竞赛的参加者和组织者
第185条 有价证券上市发行的舞弊行为
第185-1条 恶意逃避向投资人或监督机关提供关于有价证券的信息
第186条 伪造货币或有价证券或销售伪造的货币或有价证券
第187条 伪造信用卡、结算卡或其他支付凭证或销售伪造的信用卡、结算卡或其他支付凭证
第188条 走私
第189条 非法输出或交付可用于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军事装备和军事技术的原料、材料、设备、工艺、科学技术情报和非法完成这种工作(提供服务)
第190条 不将属于俄罗斯联邦和外国人民的艺术、历史和考古财富的物品
归还俄罗斯联邦境内
第191条 贵金属、天然宝石或珍珠的非法流通
第192条 违反向国家上交贵金属和宝石的规则
第193条 不从境外返还外汇资金
第194条 逃避交纳向组织或自然人征收的海关税费
第195条 不正当破产行为
第196条 蓄意破产
第197条 虚假破产
第198条 逃避交纳向自然人征收的税费
第199条 逃避交纳向组织征收的税费
第199-1条 不履行税收代扣代交人的职责
第199-2条 隐瞒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应征收税费的资金或财产
第200条 欺骗消费者(失效)
第二十三章 商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侵犯服务利益的犯罪
第201条 滥用权力
第202条 私人公证员和审计员滥用权力
第203条 私人保安或侦探服务机构的职员越权
第204条 商业贿买
第九编 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
第二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205条 恐怖行为
第205-1条 引诱他人实施恐怖性质的犯罪和帮助他人实施恐怖性质的犯罪
第206条 劫持人质
第207条 故意虚假举报恐怖行为
第208条 组建或参加非法武装队伍
第209条 武器匪帮
第210条 组建犯罪团体(犯罪组织)
第211条 劫持航空器、船舶或铁路机车车辆
第212条 聚众骚乱
第213条 流氓行为
第214条 野蛮行为
第215条 违反原子能工程安全规则
第215-1条 终止或限制提供电能或切断其他生活保障源
第215-2条 破坏生活保障设施
第216条 违反采矿、建筑或其他工程的安全规则
第217条 违反易爆工程中的安全规则
第218条 违反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和烟火制品的登记、保管、运送和使用
规则
第219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则
第220条 非法处理核材料或放射性物质
第221条 侵占或勒索放射性材料或放射性物质
第222条 非法获得、移交、销售、保管、运送或携带武器、武器的主要部
件、弹药、爆炸物品和爆炸装置
第223条 非法制造武器
第224条 不经心保管火器
第225条 不正确履行保护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和爆炸装置的职责
第226条 侵占或勒索武器、弹药、爆炸物品功爆炸装置
第227条 海盗行为
第二十五章 危害居民健康和公共道德的犯罪
第228条 非法取得、保存、运送、制造加工麻醉品、精神药物或其同类
物品
第228-1条 非法生产、销售或寄送麻醉品、精神药物或其同类物品
第228-2条 违反麻醉品或精神药物流通规则
第229条 侵占或勒索麻醉品或精神药物
第230条 引诱他人服用麻醉品或精神药物
第231条 非法栽培被禁止种植的含有麻醉物质的植物
第232条 开办或经营服用麻醉品或精神药物的窝点
第233条 非法发给或伪造取得麻醉品或精神药物的处方或其他文件
第234条 以销售为目的非法流通烈性物质或剧毒物质
第235条 非法从事私人医疗业务或私人制药活动
第236条 违反卫生防疫规则
第237条 隐瞒关于危及人们生命或健康情况的信息
第238条 生产、保管、运送或者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商品、完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或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务
第239条 组建侵害公民人身和权利的团体
第240条 引诱卖淫
第241条 组织卖淫
第242条 非法传播淫秽材料或物品
第242-1条 制作或流通含有未成年人淫秽图像的材料或物品
第243条 毁灭或损坏文物
第244条 亵渎死者遗体及其埋葬地
第245条 虐待动物
第二十六章 生态犯罪
第246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环璋保护规则
第247条 违反生态危险物质和废料的处理规则
第248条 违反微生物或其他生物制剂或毒素的安全处理规则
第249条 违反动物防疫规则和植物病虫害防治规则
第250条 污染水体
第251条 污染大气
第252条 污染海洋环境
第253条 违反俄罗斯联邦关于俄罗斯联邦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第254条 毁坏土地
第255条 违反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使用规则
第256条 非法捕捞水生动物和植物
第257条 违反鱼类资源保护规则
第258条 非法狩猎
第259条 毁灭列入《俄罗斯联邦红皮书》的生物关键性栖生地
第260条 非法采伐树木和灌木
第261条 毁灭或损坏森林
第262条 违反受特殊保护的自然区域和自然客体的制度
第二十七章 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运营安全的犯罪
第263条 违反铁路、航空或水上交通安全规则和运营安全规则
第264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和交通工具使用规则
第265条 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失效)
第266条 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劣质修理和将有技术缺陷的交通工具投入
使用
第267条 破坏交通工具或道路
第268条 违反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规则
第269条 违反管道干线的建设、运营或修理安全规则
第270条 船长对遇险者不提供救助
第271条 违反国际飞行规则
第二十八章 计算机信息领域的犯罪
第272条 非法调取计算机信息
第273条 编制、使用和传播有害的电子计算机程序
第274条 违反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其网络的使用规则
第十编 反对国家政权的犯罪
第二十九章 侵害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和国家安全的犯罪
第275条 背叛国家
第276条 间谍活动
第277条 侵害国务活动家和社会活动家的生命
第278条 暴力夺取政权或暴力掌握政权
第279条 武装暴乱
第280条 公开号召进行极端主义活动
第281条 破坏活动
第282条 煽动仇恨或敌视以及侮辱人格
第282-1条 组建极端主义团体
第282-2条 组织极端主义团体的活动
第283条 泄露国家机密
第284条 遗失含有国家机密的文件
第三十章 侵害国家政权、侵害国家公务利益和地方自治机关公务利益的犯罪
第285条 滥用职权
第285-1条 不按专项开支预算资金
第285-2条 不按专项开支国家非预算基金
第286条 逾越职权
第287条 拒绝向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或俄罗斯联邦审计署提供信息
第288条 冒用公职人员的权力
第289条 非法参与经营活动
第290条 受贿
第291条 行贿
第292条 伪造文件
第293条 玩忽职守
第三十一章 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
第294条 妨碍进行审判和进行审前调查
第295条 侵害审判人员或审前调查人员的生命
第296条 对审判人员或审前调查人员采取威胁或暴力行为
第297条 藐视法庭
第298条 诽谤法官、陪审员、检察长、侦查员、调查人员、法警、法院执
行员
第299条 对明知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
第300条 非法免除刑事责任
第301条 非法拘捕和非法羁押
第302条 逼供
第303条 制造伪证
第304条 挑拨贿赂和商业贿买
第305条 故意作出不公正的刑事判决、民事判决或其他裁判
第306条 诬告
第307条 故意作虚假陈述、故意提供虚假鉴定结论或故意作不正确的翻译
第308条 证人或被害人拒绝作陈述
第309条 收买或强迫他人作陈述、逃避作陈述或作不正确的翻译
第310条 泄露审前调查材料的内容
第311条 泄露关于对法官和刑事诉讼参加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312条 处理被查封、扣押或应没收的财产的非法行为
第313条 从剥夺自由场所以及从拘役或羁押中脱逃
第314条 逃避服剥夺自由刑
第315条 不执行法院的刑事判决、民事判决或其他裁判
第316条 包庇犯罪
第三十二章 妨碍管理秩序的犯罪
第317条 侵害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
第318条 对权力机关代表使用暴力
第319条 侮辱权力机关代表
第320条 泄露对执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公职人员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321条 破坏保障与社会隔离机构的正常活动
第322条 非法穿越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
第323条 非法变更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
第324条 非法获得或销售正式文件或国家奖励
第325条 盗窃或毁坏文件、图章、印鉴或者盗窃消费税签、专用标签或
防伪标志
第326条 伪造或毁灭交通工具的识别号码
第327条 伪造、制作或销售伪造的文件、国家奖励、图章、印鉴、文书表
格
第327-1条 伪造消费税签、专用标签或防伪标志以及销售或使用伪造的消
费税签、专用标签或防伪标志
第328条 逃避服兵役或代替兵役的文职
第329条 亵渎俄罗斯联邦国徽或俄罗斯联邦国旗
第330条 专擅行为
第十一编 军职罪
第三十三章 军职罪
第331条 军职罪的概念
第332条 不执行命令
第333条 对抗首长或强迫首长违反军事职责
第334条 对首长实施暴力行为
第335条 彼此无从属关系的军人违反相互关系条令规则
第336条 侮辱军人
第337条 擅离部队或服役地点
第338条 脱逃
第339条 装病或以其他方式逃避履行兵役义务
第340条 违反战斗值勤规则
第341条 违反边防执勤规则
第342条 违反警卫勤务条令规则
第343条 违反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的勤务规则
第344条 违反内勤和卫戍部队巡逻的条令规则
第345条 放弃正在没没的军舰
第346条 故意毁灭或损坏军用物资
第347条 过失毁灭或损坏军用物资
第348条 遗失军用物资
第349条 违反武器和对周围人群有高度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则
第350条 违反车辆驾驶或使用规则
第351条 违反飞行规则或飞行准备规则
第352条 违反舰艇驾驶规则
第十二编 破坏人类和平和安全的犯罪
第三十四章 破坏人类和平和安全的犯罪
第353条 策划、准备、发动和进行侵略战争
第354条 公开号召发动侵略战争
第355条 研制生产、积存、购买或销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第356条 使用禁止的战争手段和方法
第357条 种族灭绝
第338条 生态灭绝
第359条 雇佣军队
第360条 袭击受国际保护的人员或机构